【炒货干果包装机】坚果炒货分装需要哪些设备?

时间:2021-04-26点击次数:567

1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包括以果蔬籽、果仁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辅料,经炒制、烘烤(包括蒸煮后烘炒)、油炸、水煮、蒸煮、高温灭菌或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。包括:烘炒类,如炒瓜子、炒花生等;油炸类,如油炸青豆、油炸琥珀桃仁等;其他类,如水煮花生、果仁或坚果类糖炒制品(糖炒花生、糖炒瓜子仁等)、核桃粉、芝麻粉(糊)、杏仁粉等。申证单元为1个,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。

2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。

3、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(封口、生产日期标注、计量称重等设备)。

4、*的出厂检验设备

(一)天平(0.1g);(二)灭菌锅;(三)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;(四)生物显微镜;(五)微生物培养箱;(六)圆筛(应符合相应要求,生产固、液两相产品的企业*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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